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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共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来源: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4-01-17 10:30:5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结合省委教育工作党建考核指标,按照《中共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及工作津贴发放实施办法(2023年试行)》和《中共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就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以下简称“党建工作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下简称“书记述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拟于2024年2月下旬开展。

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拟于2024年2月下旬开展。

二、考核内容

(一)党建工作考核

结合2023年组织生活会,按照《中共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及工作津贴发放实施办法(2023年试行)》执行。

(二)书记述职考核

结合2023年组织生活会,按照《中共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实施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1.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党组织书记担当作为,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带动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重要工作安排情况;

4.深化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双创”工作,实现“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全覆盖,突出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做好高层次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严格落实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制度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5.抓思想政治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实施党建带群建,做好群团组织和教代会、学代会等工作;强化底线思维,做好校园安全稳定;

6.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扎实开展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和清廉学校建设情况;改进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对上年度查摆出问题和巡视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7.特色党建活动开展情况、其他工作;

8.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支部自评。全面开展调研自查,各党支部书记要围绕支部工作内容,全面总结支部工作情况,完成自评表打分(填写附件3)。

2.综合考评。2月下旬,学校党委将根据本校工作实际,组建党支部考核组。考核组在查阅有关材料(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计划、措施、记录、规章制度等)、听取党支部工作总结报告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支部自评情况,对党支部工作进行综合打分。

3.书记述职报告。基层党组织书记要紧扣重点内容,讲清楚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作出整改承诺,认真撰写述职报告着重报告所做的工作,注重用事例和数据说话。坚持实事求是,聚焦重点内容。按照导言、第一部分主要工作、第二部分存在问题、第三部分认识体会和努力方向的基本框架撰写,总篇幅不超过3000字。并拟定2月下旬,召开支部书记现场述职评议会。

4.切实强化结果运用

(1)党建工作考核。按照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按照“好、较好、一般、差”给出建议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

(2)书记述职考核。按照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按照要求于2月26日将书面述职报告(3000字以内)的纸质版材料交到党群工作部,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到

2.请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并于2月26日前将自评表(附件)签字材料纸质版交到党群工作部,电子版材料(excel)同时发送到

3.各党组织应结合实际,从严从实组织抓好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和书记述职考核工作,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客观如实评价基层党支部工作情况,确保考评结果公平公正。

此次基层党建考核和书记述职考核工作将于2024年2月下旬启动,到2月底完成。



 

党群工作部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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