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本学期课程重修、补修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3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根据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依据《广东东软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东软学院校[2023]11号)、《广东东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东软学院校[2017]103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本学期课程重修、补修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重修工作组织

1. 申请对象:仅针对有不及格课程的非毕业班学生。

2. 报名时间:3月15日9:30至3月17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 报名方法:通过教务系统(http://172.13.1.32/)进行报名申请,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重修课程原则上一经选定不可更改。

4. 开课学院审核:开课学院在3月20日-22日期间登陆教务系统对正式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具体工作步骤及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若审核不通过,需要注明理由。教务部提供预报名结果(附件4),开课学院对预报名结果进行审核,并针对性制定可行方案。

5. 通识选修重修课程:通识选修(含mooc)课程请直接预报名,后续教务部将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更换修读同课程模块的课程。

6.重修工作负责人:教务部雷姣姣老师(邮箱:leijiaojiao@nuit.edu.cn,办公电话:86684521)。

二、 补修工作组织

1. 补修课程说明:根据文件精神,学籍异动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重要说明如下:

(1)复学、留级后专业未变动的:休学、留级前的课程按原年级培养方案执行,复学、留级后的课程按现所在年级的培养方案执行。复学、留级后原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与现有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如有重复修读课程的,由学生所在专业指定一门课程性质相同或相近的选修课供学生补修,替换重复课程。

(2)转专业:严格按照现所在年级的培养方案执行,已开课且未修读的课程,学生均需进行补修。需补修课程由现所在专业给予指导。

2. 课程补修报名:直接联系教务部洪浩彬老师进行报名。

3. 报名时间:3月15日9:30至3月17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补修工作负责人:洪浩彬老师(邮箱:honghaobin@nuit.edu.cn,办公电话:86684521)。

三、 重(补)修工作说明

1. 每名学生每学期可申请重(补)修科目的总学分不超过8学分或2门。

2. 重(补)修收费:重(补)修课程费用参照《广东东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第4.2条,即学分学费按学生所修每门课程规定的课程学分计收,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学生须在3月23日-24日通过学校公众号登录安心付系统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学生将取消重(补)修资格。

3. 教务部审批与结果公布:教务部将在3月28日16:00前通过教务系统公布重(补)修申请审批结果,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课表进行查询,按照课表安排进行上课。

4. 重(补)修课程免听:重(补)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授课时间冲突的,由教务部统一处理为重(补)修课程免听,无须个人再申请。

5. 任课老师3月29日登录教务系统更新学生名册,对插班重(补)修学生从3月29日起开始考勤。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 小学期实践类课程不在本次报名范围内。

2. 毕业班重修不在此次报名范围内,后续教务部会正式通知毕业重修相关事宜。

3. 各阶段工作时间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分享到:
×

用户登录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