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本学期教学第十七周举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考风考纪,真正发挥考试对学生学习成效的检测作用。为做好本次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程
本次期末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日期为2024年1月8日-12日(周一至周五),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其中考场安排、监考安排详见“考试安排表”,巡考安排详见“巡考安排表”,学生考试安排详见“学生考程表”。
二、诚信考场
本学期诚信考场具体安排详见“考试安排表”,请相关监考教师按照《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诚信考试工作的通知》(校教[2023]139号)的要求做好诚信考场考试工作。
三、监考要求
监考教师要充分认识监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监考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监考的,需填写《广东东软学院调课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教务部审批。
(一)开考前30分钟,请“监考教师1”到达考务室(图书馆201室)领取试卷、监考守则、考生名单和考场记录(试卷领还流程可参考附件2)。
(二)开考前30分钟,请“监考教师2”到达考场并关闭教室后门,站在教室前门认真检查学生证(或加盖学生工作部公章的证明),无学生证(或无加盖学生工作部公章的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学生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内禁止学生离开考场。
(三)考试全过程,监考教师需严格按《监考守则》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四)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必须按《考生名单》上座位号的先后顺序整理、清点试卷(学生不得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所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需带回试卷交接室(图书馆306室/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6),并与任课教师进行试卷和考场记录交接。
四、巡考和第一考官工作要求
(一)考试期间,学校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巡考教师请自行打印《巡考登记表》(见附件3)、《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开考前30分钟到相应的考场巡考,考试期间配合监考教师处理违纪作弊学生,考试结束后,返回试卷交接室(图书馆306室/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6)提交《巡考登记表》,考试期间巡考教师不得擅自离岗。
(二)开考前30分钟,第一考官到达相应的考场进行巡查。第一考官需视考卷的多少安排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到试卷交接室(图书馆306室/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6)进行考卷交接(建议每200名学生安排1名任课教师,对于任课教师人数较少而学生较多的课程请学院安排其他教师协助),交接时务必清点考卷再确认签名。
五、试卷批改
(一)课程考核(包括学校统一安排考试课程和非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必须按照《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附件5)、课程考核材料存档规范(附件6)开展试卷批改和材料存档工作。
(二)成绩登记前,每个课程班存档材料必须完成教师自查、系部互查(系部互查率为100%)和学院督导检查(检查份数不得低于5份,少于5份全查)。
(三)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核成绩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2:00,超出时间未完成登记的,需向开课学院、教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才能开放系统。
六、校级检查
课程存档材料归档后,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将会同教务部组织学校督导对本学期课程考核材料的归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通过系部互查或学院督导抽查的考核材料如仍有问题,其责任由教师本人和抽查教师共同承担)构成教学事故的,将严格按《广东东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校教[2023]76号)予以处理。
本项工作负责人:王晓倩老师(电话:8671,邮箱:)。
附件:
1.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2. 监考教师领还试卷流程
3. 巡考登记表
4. 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
5. 《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6. 课程考核材料存档规范
广东东软学院教务部
2024年1月2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