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广东东软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2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管理需要,教务部修订了《广东东软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通过,现予以正式下发,请各部门遵照执行。为方便各学院了解文件精神,现对文件中的重要修订部分进行说明:

一、“4.5.3”节关于学生可申请的免听门数规定中,删除了“因复习考研申请免听的,可申请免听门数不受平均绩点的限制”条文,修订后复习考研学生申请可免听门数的条件与其他学生相同。

二、“4.5.4”节关于免听课程的考核,增加了“考勤不作扣分处理”条款。

三、“4.7.1”节对留级学生执行的培养计划进行了修订,调整后留级的学生,“留级前的课程按原所在年级培养计划执行,留级后的课程原则上按现所在年级培养计划执行。留级后培养计划中如有已修读课程的(即重复修读的课程),由学生所在专业指定一门课程性质相同的选修课供学生补修,对已修读课程进行学分替换。”

 

附件:广东东软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pdf


  教务部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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