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广东东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7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学管理的最新要求,教务部组织对原《广东东软学院教学事故的鉴定和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学校审核通过,现正式下发《广东东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请各部门遵照执行。为方便大家了解文件精神,现对文件中的主要修订内容简要说明如下:

1.建立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的组织架构,成立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领导小组,组建院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小组,负责教学事故处理工作;

2.对部分教学事故认定等级进行了修订,更新、新增了部分条款,删除了部分与目前实际不相符的条款;

3.对“教学事故的处理”部分进行了修订,对当年再次发生教学事故的处罚进行了明确,增加了教学事故决定书送达环节及教学事故材料存档要求;

4.对“教学事故的申诉”部分进行了修订,具体申诉流程参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及时将以上修订及修订后的文件向教师进行说明,同时请二级学院切实承担起本院各项教学活动的主体管理责任,加强教学检查,严格要求本院所有教师(包括兼职和外聘教师)遵守教学纪律,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杜绝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附件:

      2.关于成立广东东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领导小组的决定.pdf

      1.《广东东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pdf


 

教务部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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