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申报退役士兵助学金: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包括退役复学学生、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招考)考入普通高校的学生以及专升本学生。
二、资助标准
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实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按每生每学年33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
三、申请学年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在校的退役士兵,可申请2023-2024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
四、申请要求
(一)学生所申请学年的退役士兵助学金,对应学年学生必须为退役在读状态。
(二)须持有退役证。
(三)退役学生不可重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方面的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四)对于虚报冒领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本通知说明未提及的事项,以上级部门通知内容为准。
五、申请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电子版材料:
1. 《tysb基本信息管理导入模板》
2. 《tysb-国家助学金》
3. 《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统计表》
(三)表格说明
1. 在《tysb-国家助学金》表格中的“资助标准(元/每学期)”,每学期即为3300/2=1650元。
2. 电子版材料的表格中有宏模块,请各位老师组织学生务必按照规则填写表格,点击检测并通过校验后提交,否则无法录入系统,望各位老师务必认真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加大服兵役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提高业务能力,充分掌握好退役士兵学生的底数,主动通知到每一位服兵役学生,做到“不漏一人”。
(二)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相关学生申报,认真做好学生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及报送工作,确保所交材料符合工作要求,并务必于4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电子版材料同步发至汤老师邮箱。
若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部汤老师,0757-86684654
附件:
1. tysb基本信息管理导入模板
2. tysb-国家助学金
3. 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20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