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3年度检查自查自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2 10: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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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体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高校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检查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意见受理人反映,反映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者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受理人及邮箱、电话如下:
石明罡: 电话:0757-86684606
邓对雯: 电话:0757-86684618
特此公示。
广东东软学院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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