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为我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经研究,2024年继续组织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限额情况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1、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题;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
3、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教育强省发展战略研究专题;
4、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12项;本项目与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只可选择申报1项。建议申报经费不超过2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需5月31日前提交项目申报书以及申报汇总表给科研管理部陈慧敏老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2、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系统申报,省教育厅计划在5月19日开放申报系统,系统开放后方可下载申请书模板。在系统开放前,拟申报项目的老师可参考附件2的申报书模板提前准备申报材料。
3、评审通过的项目,科研管理部予以公示。公示完成后,拟推荐项目的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并在6月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网上填报成果目标等项目主要内容,应与前期申报评审时的材料保持一致。(未开通申报系统账号的老师,可以联系科研管理部张姣老师开通个人帐号)
4、纸质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人应于6月12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提交科研管理部(行政楼二楼213室),由科研管理部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
四、联系人
联系人:陈慧敏
邮箱:chenhuimin@nuit.edu.cn
电话:0757-86684369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zip
广东东软学院科研管理部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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