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7 15:55:4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二级学院、部门:

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就业研究专项)和“教育考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考试研究专项)。为做好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及要求

专项名称

项目类别

限额情况及立项金额

职称及年龄要求

就业研究专项

重点项目

不限额申报,资助金额为10万元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青年项目

不限额申报,资助金额为5万元

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2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20日后出生)

考试研究专项

重点

不限额申报,资助金额为35万元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一般

不限额申报,资助金额为20万元

培育

不限额申报,资助金额为10万元

同年度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项目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专项。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二、选题要求

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可以从指南中选题,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也可以自拟选题,但必须与专项研究领域密切相关。

申报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重点项目的相应条目有括号标注,自拟选题不予受理。

专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三、结项要求

1.就业研究专项研究年限为1—2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其中研究年限为2年的应用研究,要求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编发、采纳;研究期限为2年的基础理论研究,需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a&hci)论文。

2.考试研究专项的研究年限为2—3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1—2篇决策咨询报告,以及与资助金额相匹配的一定数量和级别的学术期刊论文或学术著作。决策咨询报告要求同上。

   四、项目申报程序

1.系统提交科研管理部审核:申报系统已于5月21日开放。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活页》。项目负责人需在6月17日上午12:00之前于系统提交申报至科研管理部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系统提交盖章版本申报书:审核通过后,请于6月18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及《活页》至陈慧敏老师处,盖章后将盖章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全文扫描在一个pdf文档中,并提交至申报平台。

五、联系人

联系人:陈慧敏

邮箱:chenhuimin@nuit.edu.cn

电话:0757-86684369

温馨提示: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本专项结项指标要求较高,且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附件:关于组织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项目的申报通知.zip

广东东软学院科研管理部

2024年5月27日



分享到:
×

用户登录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