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工作通知
各二级学院:
近期,全国多地新冠肺炎疫情频发,广东省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及时对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启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精准摸排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要重点聚集疫情严重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
一、资助对象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内容
返乡路费补贴
三、资助标准及形式
(一)资助标准:200元
(二)资助形式:一次性资助
(三)名额分配
三、资助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
(二)各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负责收集并审核申请学生的材料,讨论并提出初审名单。
(三)学校核准。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复核的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汇总。
(四)结果公示。学校将资助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各学院及学校认定工作组提出,经核查,如学生提出的诉求情况属实,应作出调整。
(五)建档。学生的申请表、佐证材料等涉及资助资金的相关纸质版材料由学校妥善保管被审查。
(六)上报省教育厅。本次专项资金所资助名单报省教育厅助学办。
四、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广东东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广东东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1月5日(星期四)15:00前完成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评选工作,同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交视为放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再催交、接收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材料退回学院。
(三)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3月1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广东东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由素质教师、二级学院学工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以及《广东东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2.《广东东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在1月5日(星期四)15:00前发至邮箱tangxueyi@nuit.edu.cn,标题为“xx学院-广东东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资助政策宣传,按时完成评审工作,及时报送材料,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
联系人:汤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