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级督导工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0日
来源: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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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一环。依据《广东东软学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校【2021】54号)》文件要求,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以下简称质保部)组织校级督导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听课、评课、巡查、检查活动,现将本学期的校级督导工作情况及反馈信息汇总,形成《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级督导工作报告》发予各学院、部门。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级督导工作报告》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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