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课程考核评估工作是反馈教学信息、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为充分发挥课程考核对教学的引导作用,提高课程考核质量,根据《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考核质量检查办法》(东软学院校[2020]152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进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科专业所有课程(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主要检查课程考核材料存档的齐全性、规范性,具体要求可参照教务部下发的《课程考核材料存档规范》(附件2)。
2.重点检查各门课程的课程考核标准、过程考核类型设计(过程考核类型是否有利于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结课考核及成绩评定标准等。
三、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3月5日前)
1.学院应高度重视课程考核材料检查工作,组建由二级学院分管教学或质量副院长、系(部)主任、教学秘书、院级督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检查小组,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责任人与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工作安排。
2.学院检查小组应根据要求于3月5日前完成课程考核材料的全面自查及整改工作,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要及时整改。
3.自查结束后,需填写《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学院自查情况表》(附件3),纸质版表格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于3月5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行政楼214办公室)。
(二)学校抽查(3月6日)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教务部将依据学院提交的自查情况汇总表,于本学期第2周周三(3月6日)对全校课程考核材料进行随机抽查。
具体检查课程清单、检查时间及地点,将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课程考核材料检查,强化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组织教师对照相关质量标准,认真开展自查与整改,全面落实学校课程考核规范要求。
2.学校抽查的课程考核材料由开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每门课程应根据课程标准确定的考核方式开展课程考核,并做好相关考核材料的归档工作。课程考核的所有材料均在检查范围内。
3.请各学院做好课程考核材料抽查的准备工作,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教务部。
质保部联系人黄琪,电话:8660(内线);
教务部联系人王晓倩,电话:8671(内线)。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
附件2:《课程考核材料存档规范》
附件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学院自查情况表》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教务部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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