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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来源: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保证期末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广东东软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东软学校[2021]57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2日(第16-17教学周)。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院领导、系(部)主任、院级督导和教学秘书等组成的院级教学检查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本次教学检查工作。

1.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1)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任课教师自查并填写附表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任课教师教学自查表》,院级检查组可通过抽查对自查表内容进行核实。

(2)教师评学工作完成情况,任课教师自查并填写附件2《广东东软学院教师评学表》,评学名单见附件3。名单中的每个教学班均要单独填写一份评学表。(表格命名方式:“任课教师-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教学班”)。

(3)教学资料归档情况,根据《广东东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细则》(东软学院校[2021]22号)要求,检查本学期各项教学资料归档情况并填写附表4。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务工作落实情况

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的安排与落实情况。二级学院各级领导要按照学校规定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对考试的试卷、考前培训会等各项准备工作的检查,对期末考试秩序、学生的考试情况和教师的监考情况的检查,对教师的阅卷、评分及试卷分析、录入成绩相关情况的检查等,相关内容填写附表5。

3.教学质量保障情况

学院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情况,包括各系(部)教研活动开展情况(附表2),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落实情况(附表3),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档案等自查整改完成情况,期中教学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需填写并反馈《期中教学检查存在问题反馈清单》)等,已反馈过的学院无需再次提交。

4.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

检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与落实情况(开课计划、开课任务书、授课教师安排、课表、教材等),并填写附表5。

学校重点检查

学校检查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联合教务部组织开展,主要检查内容有:

1.期末考试命题及组织、考纪考风情况,并进行期末巡考。

2.期末考试试卷归档、成绩报送等完成情况。

3.本学期教师评学完成情况。

4.本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工作。

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对照本通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加强对教学基础资料的统计和整理,避免错填、漏填,在此基础上结合日常教学质量监控情况、检查具体做法、取得成效、存在不足、整改措施等方面形成自查报告(附件4),自查报告中每项工作应有必要的数据统计和分析总结,支撑材料齐全,意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2.自查结束后,请按要求填写好相关检查过程表格、材料,并于2024年1月15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质保部(邮箱:zhibaobu@nuit.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期末教学检查附表(附表1-5)》

附件2:《广东东软学院教师评学表》

附件3:《教师评学名单 》

附件4:《广东东软学院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模板)》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教务部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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