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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东软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 来源: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督厅[2023]10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附件1中材料3),学校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年报”)的编制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编制并发布质量年报,是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向社会展示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总结2022-2023学年工作的基础上,高质量完成质量年报的编制工作。

二、主要内容

质量年报立足于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状况,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要素,展现学校本科教学的新思想、新政策、新措施、新成果;以重要文件为基础、让数据和事实说话、直观可读性为编制原则,从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八个方面,反映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现状。

三、任务分工

(一)11月27日前,根据“质量年报任务分解”(附件2),各责任单位完成文字撰写工作,内容要求和格式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附件1中材料3)。依据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完成“质量年报支撑数据”(附件3)的填报。相关学院、职能部门应全力配合责任单位提供支撑材料。另附去年质量年报(附件4),供各单位编制时参考。

(二)11月28日-12月1日,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进行质量年报的数据汇总、材料整合、文字定稿工作。

(三)12月2日前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12月5日前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并在学校网站向全社会发布。

四、材料提交

各责任单位根据分工安排落实好具体负责人,认真做好数据统计、核实及报告编写工作,有关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出。请各责任单位于11月27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质保部邮箱(zhibaobu@nuit.edu.cn)。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质保部代志波、豆娜娜(电话:8660)。

附件1:上级文件

附件2: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

附件3: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

附件4: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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