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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来源: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加强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全面客观地了解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教师授课水平,根据《广东东软学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广东东软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办法》、《广东东软学院校领导集体听评课办法》文件规定,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简称质保部)将安排本学期听课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课安排

(一)学校领导:每个学期(包括理论学期和实践学期)至少听课1次。(由质保部统筹安排)

(二)校级专(兼)职教学督导的听课工作由质保部统筹安排;院级教学督导的听课工作由所在学院领导负责安排。

(三)职能教辅部门中层领导:每个理论学期至少听课2次,实践学期至少听课1次。

(四)二级学院全体基层及以上干部:每个理论学期至少听课3次,实践学期至少听课1次;实践学期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每个理论学期原则上至少听课4次。

领导干部、校级督导听课对象均为学校专(兼)职教师,每次听课1学时;听课时段为教学第1-15周。

校领导、职能教辅部门负责人听课名单质保部可提供,也可随机听课。

二级学院领导干部、院级教学督导听课由学院自主安排。

二、听课重点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以及各学院领导干部在随机听课的同时,重点听取以下课程。

(一)校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课程思政等立项课程;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

(四)新入职青年教师、上学年教师质量评定排名靠后教师及教学技能不足的教师课堂。

三、工作要求

1.听课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评依据之一。请听课人员客观公正地做好听课记录,根据人员类别和课程类别分别填写对应的《广东东软学院督导听课评价表》(附件1)和《广东东软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评价表》(附件2)。如听课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教学单位、教务部、质保部或相关职能教辅部门予以反馈。

2.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督导结合、以导为主、重在提高教学质量”原则,切实引导和帮助教师规范教学行为,听完课后应与老师适当交流,肯定成绩和提出改进建议,以促进教师教学技能的提升。

3.学校领导、职能教辅部门中层领导听课表,质保部将于第18周进行收集,请各位领导做好本学期听课工作安排。

4.学院领导、院级教学督导听课表由本单位自行建档留存。

本项工作质保部联系人:豆娜娜,联系电话:8660(内线)。

附件1:《广东东软学院督导听课评价表》

附件2:《广东东软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评价表》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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