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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 来源: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稳定,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广东东软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东软学院校[2021]57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18日-9月22日(第1教学周)。

二、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学院自检自查为主。

1.学院自查:由学院领导、系(部)主任、院级督导和教学秘书等组成教学检查小组,对本单位期初教学工作进行检查。

2.学校检查:校级检查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校长办公室、教务部、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学生工作部、实验实训中心、后勤部、网络与信息中心、品牌部、校团委等部门共同组成,对全校教学准备情况、教学秩序、课堂教学、教学场地等情况进行巡查和督导。

三、检查内容

1.教学准备情况

教师到岗情况、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教师开课准备情况(包括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实验指导书、课件等是否齐备一致)、课程表及教材发放情况等。

2.教学秩序情况

教师到课情况,有无任课教师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情况,是否按课表安排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停课等;学生到课情况,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携带教材等。

3.课堂教学情况

课堂纪律情况、教师课堂教学文件携带情况、第一堂课授课情况、新进教师和外聘教师课堂教学组织及讲授等情况等。

4.教学场地情况

检查教室、智慧教室、语音室、实验室等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多媒体设备、计算机、投影仪、空调、照明等)运行维护情况及教学环境卫生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本次教学检查工作,切实了解教学过程中的真实情况,落实检查内容。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具体到个人,及时予以帮扶与解决;如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和说明,并向相关部门反馈,确保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2.校级检查组在第一周进行实地巡查,检查组成员应认真记录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严肃进行处置和督促整改。

3.各学院应按要求填写附件2《期初教学检查附表(附表2.1-2.4)》,加强对教学基础资料的统计和整理,避免错填、漏填。在此基础上结合教学质量监控情况、检查具体做法、存在不足、整改措施等方面形成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3),报告中每项工作应有必要的数据统计和分析总结,意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4.自查结束后,请按要求填写好相关检查过程表格、材料,并于9月2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质保部(邮箱:zhibaobu@nuit.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质保部工作联系人:黄琪,电话:8660(内线)。                                

附件1:《广东东软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期初教学检查附表(附表2.1-2.4)》

附件3:《广东东软学院期初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模板)》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教务部

                           202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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