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第三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下文简称《总体方案》附件1),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各校探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三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有关要求(附件2),现向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征集第三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典型案例的实施主体为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重点征集落实《总体方案》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包括且不限于以下主题:党委政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教育评价改革组织实施。
3.典型案例要求内容真实、主题突出、特点鲜明、语言生动,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作支撑。案例要具备推广示范价值,既可以是反映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综合性案例,也可以是聚焦某一主体、突出展示某一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特别是“小切口”带领“大成效”的创新做法。
4.典型案例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标《总体方案》要求,认真总结梳理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按照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体例格式(附件3)撰写,于2023年9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hibaobu@nuit.edu.cn。学校将根据案例报送情况,择优上报至省教育厅。
联系人:周康;电话:86684660
附件:
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2-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三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
3-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体例格式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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