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软学院校领导集体听评课办法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校领导听课制度,更好地掌握教学运行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校领导集体听评课。
3 职责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负责统一组织,学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听评课。
4 内容
4.1校领导集体听评课的组织
校领导集体听评课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统一组织,学期初确定本学期校领导集体听评课方案。校领导集体听评课组由校领导、教务部、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网络与信息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工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届时将邀请各学院有关人员参加;听评课组分为若干小组,设联络员1名。
4.2校领导集体听评课的实施
4.2.1各听评课小组每学期听课一般不少于2门课程,每次听课不少于2课时。
4.2.2各听评课小组统一时间组织听课,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负责确定时间,与各小组成员联络,上课前提供任课教师课表等详细信息,原则上不事先通知任课教师。
4.2.3各听评课小组听课后组织集体评议,研判分析课堂教学运行状态及存在的问题。校领导将对各小组评议结果进行整体研究,提出评议意见。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根据校领导集体研究情况,形成分析报告。校领导集体评议意见将及时反馈到相关学院,由相关学院负责督促相关教师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4.3校领导集体听评课的范围
4.3.1一般随机抽取理论课、实验课和校内实习等课程进行听课并评价。
4.3.2可对教学改革较为深入的典型课程,学生反映强烈、评教分数较低的课程做专项的听课和分析。
4.4校领导集体听评课小组的主要任务
4.4.1了解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准备和实施情况,对课堂教学效果、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进行评价和分析。
4.4.2了解听课班级学生在课堂上的状态,包括课堂参与度和课堂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4.4.3了解各学院教学管理的规范性,了解教学场地和设施的运行状态。
4.4.4发现教书育人和教学改革中的典型事例。
4.4.5听评课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听课评价表》,并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进行存档。
4.5校领导集体听评课结果的运用
每学期和学年结束前,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将汇总报告提交学院,作为学院考核的参考。
5 附则
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负责解释,颁布之日起实行。
6 附表
6.1广东东软学院校领导集体听课评价表(理论课)(略)
6.2广东东软学院校领导集体听课评价表(实验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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