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考核质量检查办法
1 目的
考核不仅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建设优良学风、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的重要教学管理环节。为全面了解各课程在考核全过程的实施情况,进一步提升课程考核的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2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所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所开设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课程)。
3 职责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以下简称质保部)、教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检查工作,各学院负责本单位检查工作。
4 内容
4.1检查内容及标准
针对过程考核及结课考核的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及标准与学校下发的《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一致。
4.2检查时间
检查每年开展两次,一般在理论学期期初进行,具体检查方案另行通知。
4.3检查方式
采取课程组自查、学院检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表所示。
项目 | 时间节点 | 工作重点 | 负责组织 |
课程组自查 | 学院、学校检查开始前完成 | 参照学校《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考核质量检查标准》,在课程组内开展课程考核质量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总结。 | 各课程组 |
学院 检查 | 学校检查开始前 完成 | 各学院负责开展院级课程考核质量检查工作,检查覆盖各专业,兼顾课程性质和类别,学院可采取查阅课程组自查结果(自查表和自查总结)和抽检抽查(每个系部最低2门课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发现命题质量问题,帮助专业改进考核质量和管理工作,检查结果学院自行留存。 | 各学院 |
学校 抽查 | 理论学期期初进行检查 | 质保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校级检查,通过查阅学院自查记录、抽查课程考核过程材料及试卷等方式,有重点的开展校级层面抽检抽查,对课程考核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反馈。 | 质保部、教务部和校级督导 |
4.4检查结果反馈与持续改进
学校抽查结束后,质保部汇总专家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供各单位进行持续改进,以不断规范教学秩序、发现薄弱环节、持续提升课程考核质量。质保部将对各教学单位的改进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跟踪。
5 附则
本方案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负责制定与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6 附件
6.1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考核质量检查标准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