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办法
1 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是衡量高校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保障和评价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教学质量,促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效果的提升,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全日制本科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
3 职责
3.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实行校、学院二级管理。校级评价主要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承担。
3.2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负责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主要环节的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教务部及相关学院。
3.3各学院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管理,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管理职责分解落实到学院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等相关人员。
4 内容
4.1评价内容及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教育教学特色,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工作水平进行检查和评价,过程检查要点参照《广东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终期评价标准详见《广东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标准》。
4.2评价时间安排
评价时间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式 |
10月底 | 准备情况检查 | 校院两级督导、校外专家抽查 |
12月底 | 中期检查 | 教务部、校院两级督导抽查 |
5月 | 答辩情况抽查 | 校院两级督导抽查 |
6月底前 | 毕业设计(论文) 质量抽查 | 校院两级督导、校外专家抽查 |
4.3评价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评价对象为各专业,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组织专家组,通过查看教学文件、实地考察、与学生交谈、调查问卷、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听取汇报、审阅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等方式,跟踪检查评估,综合评价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并按质量标准进行评价。
5 附则
本方案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负责制定与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 附件
6.1广东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标准
6.2毕业设计(论文)规范评价指标
6.3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评价指标
6.4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材料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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