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 来源:广东东软学院 作者: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1 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是衡量高校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保障和评价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教学质量,促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效果的提升,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全日制本科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

3 职责

3.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实行校、学院二级管理。校级评价主要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承担。

3.2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负责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主要环节的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教务部及相关学院。

3.3各学院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管理,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管理职责分解落实到学院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等相关人员。

4 内容

4.1评价内容及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教育教学特色,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工作水平进行检查和评价,过程检查要点参照《广东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终期评价标准详见《广东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标准》。

4.2评价时间安排

评价时间

评价内容

评价方式

10月底

准备情况检查

校院两级督导、校外专家抽查

12月底

中期检查

教务部、校院两级督导抽查

5月

答辩情况抽查

校院两级督导抽查

6月底前

毕业设计(论文)

质量抽查

校院两级督导、校外专家抽查

4.3评价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评价对象为各专业,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组织专家组,通过查看教学文件、实地考察、与学生交谈、调查问卷、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听取汇报、审阅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等方式,跟踪检查评估,综合评价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并按质量标准进行评价。

5 附则

本方案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负责制定与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 附件

6.1广东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标准

6.2毕业设计(论文)规范评价指标

6.3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评价指标

6.4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材料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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