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软学院topcares模式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估办法
1 目的与意义
topcares培养模式是学校在现有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工程教育先进理念和模式所构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开展topcares教育教学改革是实现学校“教育创造学生价值”办学理念的根本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专业人才培养的设计蓝图,它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工作是否贯彻了topcares培养模式及相关要求。
开展“topcares模式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估”的目的,是促使各专业的改革发展方向与学校总体改革方向保持一致,使topcares教育教学改革具备足够的系统性、可行性、规范性,达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
2 指导思想
以topcares思想为指导,结合国内相关标准以及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以培养适应社会及地方经济发展、满足相关行业人才需求的应用型高级人才为基本要求,引导各专业系统思考专业培养的相关内容,制定出符合学校topcares教育教学改革要求、满足学生、企业、社会等利益相关者实际需求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档。
3 评估范围
各学院应每年对本学院所有开展改革的专业进行自评,查找不足并持续改进,自评材料与相关记录应归档。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的整体推进情况,在各学院自评的基础上进行抽取或申报,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组织进行评估。
参评的专业不论评估结果如何,原则上两年之内(包括参评当年)不能再次参加校级评估。再次参评的专业,重点阐述与之前参评方案的改进之处。
4 评估方法
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评估方法是:根据各参评专业提交的专业培养方案论证报告(含佐证材料),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参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文档进行分析,判断各指标达成的程度,最后综合各项指标信息,对培养方案及相关文档做出评价,形成比较客观的评估结论。
5 评估程序
5.1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评工作。
5.2各学院根据自评情况,向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提出评估申请,并提交所有参评材料。
5.3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对参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进入正式评估环节。
5.4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组织专家组成员对提交的评估文件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根据需要组织参评专业进行答辩或现场抽查,之后专家组成员依据评估标准对参评专业进行评价。
5.5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汇总并统计专家组成员提交的评估结论,提交评估结果和评估工作总结,成为学校引导支持该转专业进行专业建设的重要依据之一。
5.6向各专业反馈评估结果和专家组的意见。
5.7各专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提交最终版后进行改进检查,对于无故不进行修改的培养方案,成绩进行降级处理。
6 自评工作需要提交的材料
依据评估标准,各专业开展自评并需提交以下材料:
6.1论证报告1份,并提供佐证材料。
6.2各专业根据评估指标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应包括: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专业核心课课程标准;
(3)专业一级和二级项目标准;
(4)其他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课程标准;
(5)所涉及到的课外活动方案如sovo、社团活动、实习等各项文档及附件;
(6)评估指标体系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
7 专家组评估工作
7.1专家的组成专家组由学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学管理干部、教师和熟悉教育教学评估理论与方法的人员组成。专家组人员名额为5-9人,设组长1名,另配秘书1名。专家组成员的条件是:对高等教育有较深入的理解,熟悉高等教育管理工作,对教学工作比较了解,有较强的组织和分析能力,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7.2专家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1)对各专业提供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材料检查和复核,全面掌握参评专业的相关材料。
(2)以掌握的材料以及答辩情况为基础,依据评估标准对各项指标给予等级评定;最后综合各位专家的意见,确定各项指标等级,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3)提交评估结论建议、评估工作报告和相关材料。
7.3专家评估工作的内容和方法评估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可以包括:审阅论证报告、查阅佐证材料、组织开展答辩等。
7.4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专家组要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及其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2)评估意见要客观、准确、公正、针对性强。
(3)严肃评估纪律,树立良好的评估风气。
8 附件
topcares模式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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