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软学院教学质量第三方外部考核实施办法
1 目的
为充分发挥校外行业企业专家对学校各专业教学的指导作用,客观评价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及其执行情况,为各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提供依据,进一步促进专业和课程建设,达到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科专业一到三年级学生。
3 职责
外部考核工作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牵头负责,各学院、教务部、人力资源部、网络与信息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后勤保障部、财务部协助。
4 内容
4.1考核范围
人才培养方案中该年级已执行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核心课程要求学生应掌握和达到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各专业负责人根据有关课程的课程标准制定考核范围。
4.2考核方式
由校外专家根据各专业提供的考核范围进行自主命题,并提前将考核方案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汇总后提交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
考核主要采取一对一面试的方式,由校外专家对每位参与考核的学生进行测评并评定分数。考核完成后,校外专家撰写考核总结报告,客观评价该专业参评学生的测评总体情况,并对专业教学及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4.3考核对象
采用随机的方式抽取参加考核的学生,各专业抽取15%左右的学生。
具体方式是,以年级专业为单位,根据各专业必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排名,按照分年级分专业的方式,将所有在校学生分成a(30%)、b(40%)、c(30%)三等,按“一个a、一个b、一个c,再一个a、一个b、一个c......”的方法由电脑随机抽取并以此排序供专家考核,人数少的专业抽取最低人数为10人,最多为30人。同一专业有2名以上外部专家的,每位专家考核的学生中a、b、c的人数应大致相同。
4.4考核反馈
考核结束后,各专业召开由校外考核专家与专业教师参加的座谈会,在外部考核专家与学校教师面对面沟通后,由各专业撰写会议纪要、对相关问题做出正式的书面答复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书面材料交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备案;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负责汇总学生考核成绩、专家评价意见,撰写外部考核总结报告,并及时反馈给教务部和各学院。
4.5考核时间
外部考核专家进校时间为实践学期期间,每天的考核时间段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时间段,上午8:40-11:40,下午14:00-16:00。只有上午考核的专业座谈会时间为11:00-12:00,全天或下午考核的专业座谈会时间为16:00-17:00。
4.6专家聘请
4.6.1专家资质的限定。各学院填写专家需求表,说明外部考核专家在知识、能力等资格、资质方面的要求,作为学校聘请专家的依据。
4.6.2 推荐专家。各学院及学校各部门可根据“专家需求表”向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推荐专家人选(附简历),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人力资源部对专家人选进行审核并从中挑选最终聘任的专家。
4.6.3 聘任专家。人力资源部为聘任的外部考核专家颁发聘书,建立相应的校外专家资源库,参与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等教学环节工作。
4.6.4 专业与校外专家的沟通。考核前,各专业指定联络人,具体负责与外部考核专家的沟通;考核完成后,各专业应加强与校外专家的联系,充分发挥校外专家的作用,使之成为学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重要合作资源。
4.7 职责及分工
(1)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是外部考核总负责部门。
(2)教务部的主要职责:协助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对考核过程实施监控以及考核相关协调等工作;各专业考核范围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向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提供在校生成绩等工作。
(3)各专业的主要职责:制定考核范围;协助推荐校外专家;通知并督促学生按时参加考核,跟踪考核过程;召开有校外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并撰写会议纪要;根据专家反馈意见提出专业建设及课程教学的整改方案并向学院汇报。
(4)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负责专家聘书的发放工作;协助专家酬劳的发放及报销工作。
(5)其他保障工作: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考核期间校外专家所用手提电脑等设备的保障工作;后勤保障部负责提供专家午休房间;财务资产部负责向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提前借出专家费用,协助专家酬劳的报销工作。
5 附则
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负责解释,颁布之日起施行。
6 附件
(1)专家需求表(略)
(2)广东东软学院外聘专家审批表(略)
(3)专业外部考核专家座谈会会议纪要(略)
(4)学年学期实践学期级专业(或方向)外部考核总结(略)
(5)学年实践学期外部考核成绩分析(略)
(6)学年第三学期第三方考核总结(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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